甲方: 联系人: 乙方: 联系人:
甲、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印刷 公司宣传画册 事宜,达成如下协议: 1、甲方将 公司宣传画册 策划、平面设计、印刷工作委托给乙方。 2、设计制作要求及费用 客户名称
印刷品名称
规 格 印刷数量
单价(元)
金额 备注
合计人民币 人民币(大写)
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后甲方需先付给乙方??元预付款,设计定稿后甲方付给乙方协议总价款的40%,产品制作完工且甲方验收无误后付清余款。
交货日期 本协议签定之日起,根据设计进度定稿,定稿后7日内交付成品。
备注
甲方支付款项时以合同中乙方指定账户为准
3、双方就画册设计相关事项进行面沟通后,乙方需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设计出甲方的画册初稿,甲方对初稿有不满意之处,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、调整。
4、画册设计过程中,涉及甲方公司企业文化和内部相关介绍资料,由甲方负责提供,乙方应保证画册内容的正确排版及文字的正确无误,英文翻译的准确。
5、乙方应以彩色打印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宣传画册样稿作品,样稿需由甲方签字确认后,方可印刷,交货成品时照此核对。印刷成品颜色与设计稿颜色偏差应不过样稿的5%。
6、若因乙方原因产生印刷错误或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,甲方须在交货后五个工作日内提出,并有权要求乙方在3个工作日之内无条件修改并重新印刷,且甲方不再支付费用。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设计、印刷以外发行、广告的连带责任。
7、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、印刷费用后,享有画册设计印刷作品的所有权利,甲方若需要,乙方应无条件将甲方宣传画册的所有设计电子稿件(CDR格式或其他可修改的电子格式)交给甲方。
8、乙方对甲方的宣传画册作品享有设计权、著作权,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。 9、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资信证书、技术介绍等信息资料以及甲方宣传画册电子稿件(含JPG格式)透露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,否则,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部责任。
10、因甲方自身原因中途变更而造成乙方工作中断工期延误,应重新商定交货日期;若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在甲方要求时间内按时交货,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0.8%的标准支付甲方违约金。
11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未尽事宜,双方再另行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客方(甲方)签章: 承印方(乙方)签章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宣传画册设计、印刷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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